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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在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一些地区出现了相当数量的将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墙,这样的场所被称之为“三合一”场所。这类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相当大的危害。
一、用于家庭作坊和经营活动的“三合一”场所按照分类标准的不同有多种类型:
1、按照表现形式分为三类:①成片开发的商场(市场)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在成片开发的招商城、商业城中,在经营娱乐、加工场所内设有员工集体宿舍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商铺、商业用房。②成线设置的门面房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在沿城市(城郊)街道两边连片(三户以上)建设的既用于经营、加工、仓储,又有员工集体住宿的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商铺。③零星建造的经营、加工、仓储类“三合一”场所。是指沿城市(城郊)街道两边或在民用建筑、住宅小区内零星建造的既用于经营,又有员工集体住宿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场所。2、按照使用性质分为三类:①家庭作坊式“三合一”场所。是指将员工集体住宿场所与小型生产加工、修理或可燃物品仓库混合设置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住宅建筑。②商业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将商业经营与员工集体住宿混用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民用建筑,包含在住宅建筑内进行商业经营活动或在商业经营用房内同时容留人员住宿两种情况。③餐饮娱乐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员工集体住宿场所设置在餐饮及文化娱乐场所内,且未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的建筑。
二、“三合一”场所应严格落实以下消防措施
1、严格控制使用性质:在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或建筑中严禁设置住宿场所、人员宿舍。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室类的“三合一”建筑内设置人员住宿场所。对成片开发的门面房要严格限制经营油漆等危险化学品。2、严格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隔离,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采用常闭式乙级防火门。住宿内部隔墙应采用不燃烧的寒体墙,并应建筑至楼板底部。3、严格落实逃生疏散措施: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应设置室外金属梯,配备逃生避难设施的阳台和外墙等作为独立的辅助疏散逃生设施,添置消防救生梯、救生绳等逃生自求设备。场所内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应确保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场所内的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4、严格落实火源控制措施:“三合一”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和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家中不得储存等危险品。所有电气线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不应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建筑内的照片设施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体上。场所内应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严格落实技术防洪措施:要根据不同“三合一”场所的情况,在疏散走道、住宿部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疏散楼梯的顶部应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按照要求设置应急广播扬声器或火灾报警器。场所内应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涂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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